分居失聯
分居失聯
我國法律上並沒有像國外有所謂分居多久就能離婚的規定,最多只能試著以「難以維持婚姻關係」作為事由來訴請離婚。話雖如此,很多時候分居已經跟離婚沒兩樣了,甚至行政院主計處在進行人口調查時,還把分居人數與離婚加總。難不成,夫妻分居後就真的復合無望了嗎?分居後,每天只剩等著看誰先受不了提出離婚嗎?
為愛保持距離、適時分居,婚姻更甜蜜長久?
在我們亞州人的觀念裡,分居給人的感覺就是夫妻感情不睦、其中一個人出了問題讓對方受不了,短期內又沒辦法馬上辦理離婚,只好先分居過日子。但其實分居在不少歐美國家是相當常見又不帶任何負面緣由的現象。
有些歐美夫婦為了在結婚後保持戀愛的新鮮感,會繼續選擇分開居住,偶爾才在同一個家過夜。雖然這樣看起來很怪,但也確實在結婚後給了夫妻雙方彼此最大的自由。只要沒外遇或背叛家庭,他們可以在婚後做一切想做的事。然後兩人可以像朋友般自在相處、分享彼此的生活。
當然如此開放的概念一下要在台灣普及是不太可能的,本協會在此傳達這樣另類的分居概念也是希望各位朋友不要對分居抱著太大的偏見。夫妻有時候短暫分離,是真的可以讓感情更好。
以溝通代替冷戰,才能有效解決婚姻問題!
在台灣最常見的分居原因,不外乎就是發生爭執、習慣不同、被家暴等。雖然吵架的當下確實該讓自己靜下心,等稍微沒那麼生氣了再講開。但有不少人都是直接甩門出走、避不見面,氣消了也不打算和解。這樣種消極的應對方式長久累積下來,對婚姻維持並沒有太大的幫助,只會讓兩人的關係變得更加脆弱。
現在有不少機構都有提供良好的婚姻諮詢資源,婚姻關係出狀況的夫妻可以在專業諮詢師的引導下,解決當下婚姻所面臨的煩惱。有個專業的第三人在場,也能有效避免再次發生衝突的可能。本協會亦提供單方面想與配偶談和的分居人士諮詢,由專家老師作為中間人,協助有需要的朋友與他們的另一半溝通。
分居太久想離婚?透過婚姻諮詢尋找原因。
分居並不是導致離婚的根本原因,分居的因素與缺乏溝通才是。但我國法律上並沒有「分居就能離婚」的道理,還是要輔以其他理由來訴請離婚,否則只能與對方達成共識、協議離婚。
若隨著分居的時間久了,開始有離婚的想法,除了要冷靜下來思考原因,還得想想「要如何讓法官相信這段婚姻無法繼續下去」。只是自己單方面拒絕溝通、想離婚,不但會被認定是婚姻中有錯在先的一方,還可能因此把離婚與否的主導權奉送給對方。可見單純基於「離婚久了能離婚」來訴請,這條路是行不通的。
協會的婚姻專家們很樂意為因分居遇到離婚問題的朋友提供諮詢服務,比起協助離婚,我們更希望來找我們的人在這段婚姻中不會留下任何遺憾。有希望修復的婚姻我們會幫忙搭橋梁溝通;看起來和好無望的婚姻也會盡可能讓兩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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