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
離婚財產,依照婚姻表現來給,自然無話可說~
結婚後賺比較多錢的人,總會不甘心一大半的錢要被已經不愛的前任挖走,明明對方成天好吃懶做、遊手好閒,憑什麼能分到自己的錢?經濟能力比較差的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婦),也會擔心自己在結婚後完全沒賺錢,離婚後會陷入經濟危機,只能繼續隱忍。其實,修法後的婚後財產分配已經比以往公平許多,不但減少不稱職配偶的分配額,也能保障家庭主婦離婚後衣食無憂。
服務內容
依照法律規定,讓妻在離婚後能更公平取得自己應得的婚後財產,並幫忙做簡單的清算、追討。如有必要,亦安排擁有會計師背景的律師協助處理婚後財產官司,讓離婚與財產問題都能順利得到解決。
民法上婚後剩餘財產分配的考量要素
• 家事勞動。
• 子女照顧養育。
• 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
• 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
• 婚後財產取得時間。
• 雙方之經濟能力。
能在結婚後分配之剩餘財產
• 存款。
• 房地產。
• 車輛。
• 各種投資(股票、基金、儲蓄險)。
• 退休金。
• 債權
◦ 不納入剩餘財產:遺產、撫慰金
服務對象
不甘被分配婚後財產者、被拒絕分配婚後財產之家庭主婦、財產分配商議完畢對方卻不依約定給予。
聯絡方式
• 服務電話:0800 002 110